發生什麼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要求平台業者管制違法內容。在第三場公開說明會中,引發侵害言論自由的輿論,草案隨後被退回。(今周刊)
- 《數位中介服務法》意在保障數位基本人權,落實平台問責與使用者權益。其中,法中規範「業者下架義務」、「提供嫌疑人個資」、「即時移除資訊」條文,期望能有效遏止網路霸凌和數位性暴力。(關鍵評論)
- 反對者認為,對於業者需負擔「平台是否流傳不當言論或非法內容」的管控義務,「不當言論」的標準難以界定,變相成為行政機關的「言論審查」,且法院量能已緊繃,難以在 48 小時內做出裁定。(聯合新聞網)
-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言論自由」與「網路犯罪問題」拿捏為關鍵課題,希望未來草案能再行研擬。(今周刊)
網路時代的媒體治理?
網路發達下,每個人都擁有發聲管道,不限於傳統新聞媒體。對於不實訊息、認知作戰等挑戰,政府扮演的角色更加複雜。
- 從主管機關來看,同樣受假訊息威脅的法國,設有高等視聽委員會(CSA),權限明確管理廣電媒體,對不當言論敢罰,相較 NCC 承包傳播、資訊、電信...多重業務,易有權責不清、球員兼裁判等疑慮。(獨立評論)
- 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於 2020 年的民調,有 68.4% 將近七成民眾不相信 NCC 會獨立行使職權,認為其仍受政治干預。若此社會氛圍持續,中國文化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副教授柯舜智認為,不管政府提什麼,都無法產出有意義的內容。
- 從法規來看,曾任 NCC 兩任委員的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副教授何吉森指出,《數位中介服務法》前身的《數位通訊傳播法》,僅低度要求社群平台問責,未讓政府過度介入,但在執政黨敗選並將原因歸咎於假訊息後,改為著重「內容監理」的走向。
- 與其「懲假」和「抑假」,何吉森指出應著重於「破假」與「識假」,由民間的第三方查核機制起頭,加上培養民眾的媒體識讀能力,公私共管減少以國家為中心的管制。
- Meta 亞太區公共政策副總裁 Simon Milner 投書表示,應建立公民、政府、企業三方合作關係,民間團體監督平台和政府,提升企業的問責性,政府執法遵守言論自由,不宜某一角權責過大。(工商時報)
台灣的民主倒退?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提出,從《數位中介服務法》即看出其意圖管制、侵犯人民言論自由,另疫苗等施政內容不透明、對媒體干預等,媒體第四權在崩壞。(聯合新聞網)
- 何吉森認為,現在新聞媒體過度商業化,不像 CNN 專業報導,反而像 ESPN 想引起情緒衝擊,若媒體失去監督施政、形成輿論、溝通對話的責任,這樣的民主非真民主。
- 柯舜智則認為,媒體相關的法規並無修改或緊縮,不能直接跳到民主倒退的結論,但最大的危機在於「信任感」。
- 無國界記者組織公布《2022 新聞自由指數》,台灣的排名從去年 43 名上升到 38 名,回到亞洲第一名位置,然東亞辦事處主任艾瑋昂認為台灣媒體仍受大企業掌控,淪為政治工具。(鏡新聞)
未來該如何?
- 過去過度容忍平台業者,使企業力量大過國家。
- 柯舜智提醒,網路平台治理為當務之急,現在對數位民主是好時機,台灣需盡快搭上潮流,但提升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感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 公私治理、社群平台問責非常重要,尤其是由下而上的網路治理。
- 何吉森指出,政府應跟利害關人形成共識後,再推動法令,而非直接丟出來讓大家猝不及防。
網路社群溝通方式改變下,政府如何在監督網路平台業者的同時,兼顧大眾的話語權?目前台灣的媒體生態為何?請看《旭時報》與媒體界學者的深度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