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作者瓦希桑(Sandeep Vaheesan)為美國智庫開放市場研究所(Open Markets Institute)法律總監。開放市場研究所成立於 2017 年,長期致力於反壟斷研究,透過投書媒體、提交請願書和法庭之友書狀(amicus briefs),來影響政策和法律制定,以確保自由市場的公平競爭。
2020 年,Uber 等五間零工經濟公司於加利福尼亞州提出「22 號」公投提案,希望將應用程式上的司機和外送員歸類為「獨立承包商」而非「員工」。為了說服民眾,五間公司一共投入 1.8 億美元的宣傳經費,是加州歷史上最昂貴的公投案。該案於 2020 年 11 月通過。近期,Uber 等公司於麻薩諸塞州提出類似公投案,希望複製先前的成功,爭取豁免於勞動法規的競爭優勢。
(發自華盛頓特區)在美國,Uber、Lyft(編按:一款叫車應用程式)、DoorDash(編按:一款餐飲外送應用程式)、Instacart(編按:一款生鮮雜貨外送應用程式)和其他零工經濟公司,再次為他們不道德的雇傭關係尋求法律保護。
在 11 月大選即將到來之際,這些公司於麻薩諸塞州(下文簡稱「麻州」)提出幾項公投提案,希望將司機和外送員歸類為「獨立承包商」(independent contractors),而非「員工」(employees)。(我所任職的開放市場研究所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書狀,支持對這些公投問題的合憲性挑戰。)
與 2020 年加利福尼亞州的 22 號提案一樣,Uber 和其他公司可能會投入鉅資,說服投票人這些改變將為受影響的工人和民眾帶來好處。
如果麻州選民在 11 月的投票中投下贊成票,這些公司將可以隨意剝奪工人的基本就業權利和福利,包括最低工資、加班費、工傷補償和失業保險。它還會讓零工經濟的雇主獲得重大且明顯不公的競爭優勢,降低勞動市場標準。州和聯邦政府的政策制定者不應鼓勵這種剝削性的商業模式,相反地,應要求這些公司遵守適用於所有雇主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