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背著書包開心出門,臨走前還轉頭向你揮手,這是再尋常不過的一天。但幾個小時後,你收到學校通知,孩子在學校被同學以尖銳物攻擊,失血過多正前往醫院急診,幾個小時搶救後宣布不治。
憤怒、疑問、心痛到難以言喻的感覺,在胸腔環繞,你不知道孩子到底做了什麼,應該被這樣暴力相待?最終你也得到答案:孩子跟隔壁同學發生口角,同學一氣之下烙人來處理,拿彈簧刀刺傷孩子的頭部、頸部數十刀身亡。
這是新北市某國三生家長,在 2023 年尾必須面對的憾事。受害者家屬發表聲明信,不僅表示反對廢死,更希望涉嫌教唆人與殺人者皆應受法律制裁,痛心指稱「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有教化可能,不該讓大眾一時的慈悲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傷害到一般大眾的權益」。
家屬這邊提的教化可能,暗示了其對《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不滿。
給予青少年改變機會的少事法
《少年事件處理法》在 2019 年 5 月三讀通過,跟《兒童權利公約》接軌,積極保護兒童及少年的權利保障,立法精神在於「宜教不宜罰」,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的行為人,少年調查官依其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等報告,法官再給予保護處分,包含訓誡、保護管束,最後則進入感化教育處所、少年矯正學校。
針對未滿 12 歲的兒童實行「除罪化」,也就是説,7 歲以上未滿 12 歲的兒童觸法,將回歸教育、社政等行政體系協助,不再適用《少事法》。
對於少事法的通過,衛福部政務次長李麗芬表示,「不是司法放手不管,而是『要求行政機關扛起責任』。唯有行政機關積極的介入輔導、教育,才能夠期待每一個兒童都能擁有他該有的童年」。
這次的國中生殺人案,兩位加害者為國中生受少事法保護,但大眾輿論對於其殘暴殺害男童行為,紛紛議論不應給予其教化可能,該使用刑法論罪,甚至將死刑納入量刑考量。
對於青少年犯罪暴力化的擔憂,乃至於嚴刑峻法制裁少年犯罪的訴求,其實也在世界各國引發同樣的爭辯。
「愛的法律」沒有用,是國際現象?
愛的法律以日本《少年法》被廣受人知,認為犯罪少年的身心尚未健全,希望以矯正、教育、援助、保護等方式,使其健康的回歸社會。此法的確讓少年刑事犯罪人口降低,但在近年出現數起重大少年殺人事件後,加劇日本輿論要求政府修改《少年法》,嚴罰少年犯罪的社會壓力。
在韓國,犯罪集團特別鎖定少年為吸收對象,屢傳 13 歲以下的重大社會案件,犯罪問題似乎往「低齡化」與「殘酷化」發展,少年犯甚至會公開挑釁檢警,稱自己「是受法律保護的孩子,就算殺人也只需要進感化院兩年」。為此,法務部欲將未成年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從現行的 14 歲調降至 13 歲,但此舉將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美國的方式嚴厲多了,美國司法院則在 1997 年裁示,雖然「嚴厲打擊犯罪」在政治上並非最佳解,但乃是解決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唯一真正長期解方,而重點應放在「拯救下一個受害者」而非「懲罰最後一個罪犯」。
擁有律師與心理諮商師雙重身份的大恆法律事務所律師柯萱如,以過往輔導受保護管束少年的經驗分析,比起考量法律的刑罰輕重,青少年犯罪更大的決定性因子是心理因素,容易基於對金錢、權力、歸屬感,甚至是一種義氣的渴望,明知道行為違法,但仍選擇去做。
「背後的渴望與動機,才是預防犯罪的關鍵。」柯萱如強調。
「超級掠奪者」造成的悲劇
美國自 1990 年代末期開始對青少年犯罪實施嚴刑峻法,並沒有真的達成預防犯罪的效用,反而促成一連串悲劇。
普林斯頓大學政治系教授 John DiIulio 在 1995 年提出「超級掠奪者」一詞,警示美國社會將被「少年犯罪的禍害所淹沒」,他當時預計少年犯罪率將在 15 年內(也就是到 2010 年左右)暴增 2 倍。DiIulio 的研究,促使美國各州對青少年進行最嚴厲量刑,甚至將少年暴力犯視為成人罪犯,直接送入成人監獄。結果,不可縱放的司法原則,出現大量的冤案或過重判決,不少假釋與緩刑案件更被不合理駁回,數十萬美國青少年陷入沒有回頭路的重刑困境,在牢中度過前中年的人生精華歲月。
6 年後,2001年 John DiIulio 接受紐約時報受訪,表示對其預測非常後悔:「看到那些被關進監獄並受強力譴責的青少年,我希望自己從未是 1990 年代的知識支柱。」並表明:「若我 5 年前看到現在的狀況,我會大聲疾呼要『預防犯罪』而非嚴厲懲罰。」
輔導過少年犯的台灣利伯他茲心理諮商所所長才煒民分享,有些孩子的本質不壞,但為了生計仍走上枉途,當社會安全網未好好的把孩子接住,一個年輕生命從 13 歲被關到 21 歲大好年華就此消逝。
從警 14 年、負責社區警政規劃執行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警張嘉仁,分享其在第一線看到的社會樣態,說明「沒有問題少年,只有被問題環繞的少年」,孩子通常受到原生家庭的情感或身體暴力,在抓取情感慰藉時受幫派靠攏,價值觀也受網路不當操作、同儕壓力扭曲,行為才會從偏差走到曝險,最後真的犯法。
「因此,重點在於社會安全網、兒童據點的建構,讓孩子能到安全的避風港被好好傾聽、療傷。當他的觀念越正確,越不容易讓遭幫派勢力滲透。」張嘉仁強調。
經過 28 年,《紐約時報》在 2023 年再一次探訪當初被稱為「超級掠奪者」、從兒童被關到現在已經是成年人的受刑人,發現在 90 年代後被判重刑、至今仍在獄中的青少年罪犯,多數為非裔男子。DiIulio 的學說在執法上的後果是,這些孩子的青春,再也回不去了。
針對近年的青少年暴力犯罪,在社群媒體促成輿論主流的當代,社會大眾多對其直覺的投以憤怒眼光,網紅小商人甚至將國中生殺人涉案男女的臉,登上美國紐約時代廣場,被讚「做得好」。家屬的悲痛難以言喻,然而,從社會秩序、保障公眾安全的角度來說,這種「討公道、判重刑」的行為,真的能達到降低犯罪率之效嗎?是我們希望在情緒教育上傳遞給下一代的應對方式嗎?
當父母缺位、家庭失能,國家透過社福與司法體系介入、輔導及矯正身心尚未發展發展的青少年,此體制究竟是救贖還是背叛?是過度保護還是輕放? 《旭時報》邀請到擁有律師、心理師雙證照的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柯萱如、轄管社區婦幼警政事務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警官張嘉仁,以及曾任台北少年觀護所輔導老師的利伯他茲心理諮商所所長才煒民,以法律面、心理面、警政實務面,帶您一齊來探討。